根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引力与量子物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将于近期换届。经研究,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主任1名,任期5年。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基本情况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从1983年原华中工学院的物理教研室建系起步,自2008年成立物理学院以来,成为国内外发展最为迅速的物理学院之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科并列全国第7位,在127个参评高校中的位次百分比为5-10%,评级为A-。学院的发展思路是: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为重点,以大科学平台建设为契机,以高层次人才引进为抓手,在着力提高质量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努力建设一流的物理学院。
引力与量子物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引力实验中心,引力中心成立于1983年,在教育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总装等部门的长期重视与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引力中心不仅成为我国目前唯一的引力实验研究基地,而且在国际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实验室被国外同行称为“世界的引力中心”。
引力与量子物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是2002年批准成立,实验室来围绕引力实验和相关基础物理开展基础科学前沿问题研究,发展精密扭秤、空间加速度计、冷原子干涉、激光干涉、MEMS和超导等精密测量实验技术,并应用于解决精密重力测量等国家需求。作为我国引力实验研究基地凝聚和培着我国引力实验精密测量领域研究人才。未来发展目标是继续面向精密测量物理领域开展引力物理的基础科学前沿和精密重力测量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究。
目前实验室联合国内相关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来积极稳步地推动精密测量物理学科和精密重力测量综合研究设施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国家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重大科技问题,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实现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发展目标而建设的大型科技基础研究设施,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由华中科技大学作为项目法人,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物理与数学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山大学共建的“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于2015年5月5日和2016年7月11日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发改高技[2015] 947号和发改高技[2016]1499号),这标志着精密重力测量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进入了建设启动阶段,项目计划总投资90780万元,建设期5年。
(更多信息请见实验室网站//www.zipmeter.com/index.htm)
二、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围绕实验室建设的总体目标,组织策划和实施实验室的发展战略规划,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
2、通过“引育并举”大力引进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鲜明研究特色和核心竞争实力的优秀创新团队,继续保持并巩固“世界的引力中心”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3、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重大科研计划和重点项目(含国际合作),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科技成果;
4、加强实验室管理,执行“四有”管理理念,保障实验室高效运行;
5、继承和发扬实验室文化,推动创新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科研、教学、育人氛围。
三、重点实验室主任任职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深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具有组织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在其前沿领域开展国际先进水平研究的能力;曾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和标志性成果;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强烈责任感、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学术与科研道德,作风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办事公正,顾全大局;
3、有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学习和工作经历。海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原则上应达到国家“”人选者同等水平;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优先考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应聘者应全职在华中科技大学工作。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需提供材料如下:
1)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主要研究成果简述(1000字以内);
2)对重点实验室发展目标的设想和组织管理措施;
3)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应于2020年11月19日前提交报名材料(可提交电子版材料);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
3)综合考察:通过初选者,根据报名情况,参加学校相关专业水平和业务知识考察;
4)确定人选:根据考核情况和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候选人,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后,提交科发院并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予以聘任,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岗位待遇
待遇面议。符合国家、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 司留刚老师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86-27-87543881
Email: physics@hust.edu.cn